
贺应旭,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安徽含山县人,无党派,1991年7月工作,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毕业,法学学士。
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学习;1991年7月至1993年7月任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书记员;1993年7月至2005年9月任市中级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执行庭(局)副庭(局)长、正科级审判员;其中,2002年10月至2004年10月参加南京大学经济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8年6月至2012年9月金家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2009年3月至2009年6月参加市委党校第34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2年9至2017年3月任花山区人民政府筹备组成员、花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7年3月至今任市工商联主席。
主持市工商联行政全面工作。主管监察及效能建设、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