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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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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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3 |
1.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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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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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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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马鞍山市工商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6%。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本单位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6年马鞍山市工商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临时出国(境)学习考察。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马财〔2014〕87号)、《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管理办法》(马财〔2014〕47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45万元,下降20%。,下降的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2016年马鞍山市工商联国内公务接待共13批次,11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马财〔2014〕100号)、《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马财〔2015〕477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联系方式:马鞍山市工商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masgsl@163.com。
附表:马鞍山市工商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