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百强排序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15年度安徽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百强排序活动的通知》(皖百强办发[2016]1号)及马政办[2005]2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5年度全市民营企业排序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在本市(含县区)注册,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或纳税额2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报时间
有关民营企业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县、区工商联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慈湖高新区管委会、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申报,也可直接向市工商联申报(具体申报表格及联系方式附后)。
申报时间截止
4月10日前。
三、填表说明
1、
下设多个子公司的集团企业(母公司),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集团(母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申报,子公司不再另行申报。企业出租店铺收取租金的,营业收入总额只计算租金,承租企业的销售收入不能合并计算。
2、
所报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情况。
3、《2015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排序调研表》分为表一和表二,在表一《2015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研表》中:
(1)企业注册地点:填到市、县即可。企业的电话、传真一栏,请填上带区号的完整号码。
(2)
纳税情况:请区分“
国税”、“
地税”分别填写,并注明税号。
集团所属企业须提交当地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
(3)进出口:企业
有进出口业务、以集团名义申报的企业,需列出所属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公司名称及相关数据,以便审核。
(4)
营收总额在45亿元以上的企业请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5)根据全国及省民营企业排序申报工作的要求,
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企业务必填写表二《2015年度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调研表》。
四、注意事项
1、调研表格式要严格按照电子版格式,在电脑上填写打印(不得手写),不得使用传真件。填写完整,不留空项。
2、调研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报送市工商联。
联系人:朱俊俊 电话:2347495
手 机:15205558810
电子邮箱:568398977@qq.com
市工商联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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