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2.3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2.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我单位公布的“三公”经费2.3万元为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从严控制出国人数和费用。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临时出国(境)学习考察。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市外办联合转发《安徽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境)经费管理办法》(马财【2014】87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及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主要用于接待市外企业来我市考察投资环境;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财政预算减少6.39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马鞍山市机关单位公车改革政策,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联系方式:马鞍山市工商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masgsl@163.com
马鞍山市工商业联合
2016年2月17日